蜜汁樱桃 - 耽美小说 - 网配之赠你玫瑰十三年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24

分卷阅读24

    和蒜。沈沉舟住进家里后便从未在外吃过一顿饭,习惯了沈沉舟做的饭菜,习惯了沈沉舟的口味。所以他才会突然间对饭菜的要求多了这麽多。

突然间怎麽这麽难养了?自己家的儿子自己清楚,以前饭菜盐少盐多都不会哼半点声,现在突然多这麽多要求绝对有猫腻。

终荀母亲放下筷子拿着视线打量着终荀你又有男人了?

终荀父亲还在盘子里夹菜听见终荀母亲的话语停止了动作看着终荀。

没有。终荀自顾自的挑菜吃饭。

终荀母亲偏头对上终荀父亲的视线,对他挤了一下眼,终荀父亲会意,放掉手里的筷子假意的轻声咳了一下说:你还记得你苏伯伯的女儿吧?苏梨。

有点印象。他根本就不记得苏梨长什麽样子了,见面的时候还是小时候,然后再未见过现在出落的如何他怎麽知道,只是对苏梨的名字有印象罢了,谁会用水果取名。

终荀母亲拿起筷子给终荀夹菜,脸上带着喜悦我们去旅游的时候遇见她了,出落的水灵,她现在也单着呢。

自家母亲打什麽注意他还不清楚,左手捏着眉心,抬头对上自己母亲的目光我不喜欢女人。他知晓那是关心,可是很早的时候就说过他不会同女生生活,那时因为喜欢席清和席清在一起,现在没有同席清在一起也不可能了。

你当初非要和席清在一起还拿继承公司要挟,我们就你一个儿子,当时想只要你开心随便你,和席清在一起吧我也试着接受他,还没有完全接受你们又分开,你看看吧你都三十一了身边连个照顾你的人都没有。你喜不喜欢女人不重要,重要的是有个人可以给你做饭,晚上给你点一盏灯等你。儿女是不是都和父母有仇样,替他们着想,他们偏偏还是个不领情的主。

本来今天就是打算劝自己儿子的,妻子行不通,终荀父亲也开始帮劝我们跟苏梨那丫头也说了你喜欢男生的事情,总不能耽误人家姑娘,她说找个时间和你谈谈,如果可以没有爱情也能在一起。

我最近忙过几天再说吧。

终荀母亲听终荀这麽回答就知晓他是答应了早点这样不好了,害我费这麽多口舌。

终荀吃完饭后陪自己父亲下了一盘围棋就离开了,到家的时候沈沉舟没有在家,接近五点的时候才听见开门的声音。

终荀从书房出来,沈沉舟刚好弯腰将钥匙放在茶几上,眼角瞥见终荀吓了一跳。

你什麽时候回来的?

吃过午饭就回来了,你去哪了?

医院。

医生怎麽说的?睡不着的事。

没什麽,只是没有休息好而已。

那个能早点做饭吗?

为什麽?

他不好承认他中午回家没有吃饱,习惯沈沉舟的口味吃母亲做的开始难以适应。沈沉舟见终荀没有接话,轻声说等他先换件衣服。

半夏浓汤【封澈水】:\(◎o◎)/!去见女神了。

十三年【监审】: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求带我一个。

沙茶面【导演】:我可以一起去吗?

排骨【策划】:主子你也可以见沉舟大人啊( ^^)

半夏浓汤【封澈水】:又不是没见过(;)(;)

满天星【宣传】: ̄□ ̄||主子你什麼时候见过的?

风尘【夏颜】:rarr;_rarr;某人有臆想症吗?

北岸沉舟【沈无涯】:我从未见过圈子里的人。

半夏浓汤【封澈水】:那个哈哈哈,顺口就说了,没见过(u_u)

任城退出QQ松了一口气差点就让终荀怀疑了==。

满天星【宣传】:主子不要走啊,我也在A市见个面啊。(*deg;deg;)=3(*deg;deg;)=3

十三年【监审】:植物你在A市?

满天星【宣传】:对哒。radic;

十三年【监审】:什麼时候见个面啊,我回A市了

白糖【填词】:ヽ〔Д〕丿ヽ〔Д〕丿不要丢下我们啊ヽ(≧Д≦)ノヽ(≧Д≦)ノ

任城准备好出门,越井谦说要陪同,任城拒绝。他让越井谦在家陪着他父母。他和粥舟约的地方在A市的中心广场,那里凌晨一二点也有人流,A市繁华的中心广场。

他到达的时候粥舟还没有来,他坐在喷泉对面的木椅上,看着喷泉。约好的时间是上午九点,似乎那个人一直最爱9这个数字。

粥舟达到的时候,九点不多一秒不少一秒,他穿着深蓝色的牛仔裤,脚上一双白色的帆布鞋,上身穿着蓝色的针织衫,搭了件白色的外套。坐到任城身边,手里拿着一份礼物,一同扔给了任城。

他就这麼甩手一扔,任城差点没接住。任城的视线一直钉在他身上离不开,任城将礼物抱在怀里,笑着说:沈沉舟,都28岁了,穿的还这麼sao气。他开着玩笑,四年没有见过沈沉舟,他觉得好想念。这个人真的一点也没变,可以让小姑娘喊叔叔的人了却还是能见面张口而出的哥哥。

好久不见。两人对彼此的模样都停留在四年前,沈沉舟撩拨着额前过长的头发,任城变样了,身上轻佻的气质已经不在了,时光打磨了一块璞玉。

我到家那天,见到了你母亲。他本来不想同沈沉舟谈起此事,可是他听着沈沉舟母亲问起沈沉舟的话语,没有表达思念之前,他却能在那些话语里尝到一个母亲思念儿子的味道。可是转念想起他们对沈沉舟做的事情,那些同情的想法在心里片刻消失。

冬天了。他不想谈论那个话题。

你的手....还疼吗?冬天

沈沉舟脸上带着笑,身边路过来来往往的人,今天的A市是放晴的,有太阳。阳光慢慢的向他们照射过来。

怎麽会不疼。他不喜欢冬日,不是不喜欢而是害怕,一到冬日他右手就会疼,钻心的疼,那是想要和终荀在一起的证据,自己的父亲一气之下打断了自己的右手,有多幸运这只手还能像常人一样用着。

对不起。

我说过没有怪你。

你和终荀?任城突然不想提起那个人。

我住在他家。所有的事情就那麽巧,这十三年的付出老天终究是看见了,他回A市,命运就这样让他和终荀纠缠在了一起。谢谢那场车祸,谢谢那场没有看见红灯走在人行道上而被终荀撞倒的车祸。那个时候害怕他走掉将他手牢牢的拽在手里,那麽辛苦才再次遇见的人啊,又怎麽舍得松手。

你怎麽会住进他家里?他知道你是粥舟吗?任城太过惊讶,声音也提高了许多,惹来路人的视线。

一言难尽,不过他不知道我是粥舟,知道了怕是不能住下去了。他不敢同任城提起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