蜜汁樱桃 - 耽美小说 - 总裁总是想演戏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98

分卷阅读98

    :“明明是我把它买回来的,怎么它就和你那么亲。”

    林烁说:“因为你上次骂了它。”

    贺焱语塞。

    贺焱很快又释怀了。

    饭团和林烁亲多好,以后林烁肯定不舍得饭团!在他少得可怜的留下林烁的筹码里,这已经算是非常大的了!

    贺焱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票对林烁说:“我托人拿了下两张票,你上次不是说想去看这个话剧吗!这两张票的位置很好,我们一起去吧!对了,那个什么话剧大事也一起过来参加巡演了,你想不想见见他?你想的话我帮你约!”

    林烁看着贺焱递来的两张票,说:“谢了。”

    贺焱喜滋滋地说:“谢什么谢,两张票而已,多简单的事啊!约人也很容易,让齐叔去打个招呼就好。”

    林烁没再说话。

    对于他们这些普通人来说难如登天的事情,对贺焱他们而言不过是打个招呼的事。以前他对这些事从来不会有多大感触,因为他觉得自己什么地方都能去,什么朋友都敢交,身份、地位、权势,对于那个年纪的小孩来说是最不值一提也是最不屑一顾的。

    直至被逼得走投无路,他才发现那不过是小孩子才会有的天真。

    贺博远问他,什么时候他说话需要看别人爱听什么了。

    其实林烁也很想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个样子。

    不能进,不能退,什么事都不能肆意。

    林烁拉着贺焱zuoai。

    贺焱觉得林烁应该是高兴了才会给自己“奖励”,性致昂扬地和林烁做了两次。

    年底了,贺焱这段时间也挺忙,尽兴之后很快进入梦乡。

    林烁任由贺焱搂着自己睡得香甜。

    他睁着眼到了后半夜,微微挣开贺焱的怀抱。

    林烁把手机从床边拿了过来。

    他漫无目的地刷了一会儿,不知怎地又意外点开了一张截图。

    那上面有着贺焱简洁明了的回复——

    “是我。”

    是的,砸钱狂魔是贺焱。

    千方百计接近心上人的也是贺焱。

    他一直都知道。

    第50章 回闪

    天边快要发亮,林烁渐渐有了睡意。

    他合上眼,脑海里像是堵满了冰锥。

    每一个念头闪过都又痛又凉。

    岁月像非常漫长,又非常短促。回忆像非常遥远,又非常靠近——

    那时候街道上铺满了雪,大家都朝着某个方向前进,他一个人不进也不退,看着人群潮水般来来回回地经过,最后归于沉寂。有人摸着他的脑袋说:“今天也不回去吗?”

    他倔强地说:“不回!”明明是爷爷的错,他为什么要先低头!就因为他是爷爷,就因为他年纪比他大吗?这根本不对!

    他把闸门落下,蜷在店铺的休息间睡觉。店主是好人,好心好意地收留他,还一心想从他口里骗出他家里人的联系电话或者住址,想把他哄回家。

    但是,他才不回去。

    他早上醒得很早,早早拉起卷闸门,帮店主擦拭橱窗。门口有人推着车来卖热腾腾的馄钝,他跑出去要了一碗,坐在摊主搬出来的小桌子小椅子上吃得香甜,边吃还边夸:“您这次做的味道很对啊!”

    摊主笑得眼睛都快找不着了:“多亏了你的舌头够灵!”

    他这人什么都不多,就是多嘴,前两次尝出不对的地方直接和摊主说了。当时摊主还觉得他口味太叼,后来回去试了试,按他的说法调整了一下,味道和卖相都好了很多。

    味道和卖相好了,生意自然也上去了。再卖一段时间,他们就可以盘个店面好好做下去。

    摊主热络地和他说起未来的打算。

    他笑着应和,同时大口大口地吃着馄钝。靠着兼职的钱他还养得活自己,但他还想留点余钱去做别的事,所以有时会特别饿,逮着什么都吃得挺香的。

    他正听着摊主絮叨,突然看到个半大少年蹲在一边巴巴地看着他,咕噜咕噜地噎着唾沫。这少年衣着倒是蛮不错的,可这天寒地冻的,这样穿未免太过单薄。

    这家伙不冷吗?

    很快地,他发现对方不仅冷,还很饿。那少年微微打着哆嗦,眼睛直直地盯着他碗里的馄钝,每次他勺起一颗馄饨,那少年小小的喉结就会滚动两下,隔得老远都能听见他咽唾液的声音——活像半个月没吃过东西似的。

    看着怪可怜的。

    他对摊主说:“再给我来一碗吧。”

    摊主说:“好!小孩子就该多吃点嘛,你这正是长身体的时候!”

    他“唔”地一声,没有多说什么。等摊主把第二碗馄饨端上来,他走上前拉住那少年冰冰凉凉的手:“饿了是不是?来吃点。”

    那少年被来到眼前的他晃花了眼。等回过神来,少年困窘地说:“我没钱。”

    他说:“会干活不?”

    那少年呆了呆,问:“什么活?我应该能干!”

    他指了指后面的店铺,说道:“就是在开门前把店里的货架整理整理,有客人来看过以后把货物重新收拾好,扫扫地拖拖地什么的,很简单的。”

    少年两眼一亮:“明白了!这些我会!”

    于是他多了个小伙伴。

    他们都是翘家的人,没多久就熟悉起来。少年平时明显不怎么干活,做什么都笨手笨脚的,好在够听话,他叫做什么就做什么,不至于闹出什么事儿来。

    晚上他们挤在店主的休息间睡觉。被子有点薄,但两个人挨着挺暖和的。同样都是不想回家的人,他体贴地没问少年叫什么,来自哪里,只耐心地教会少年该怎么干店里的活,同时教少年怎么应对店主的“套话”。

    店主拿他们没办法,又不忍心把他们赶出去流落街头,只好由着他们住了几天。

    少年很依赖他,像只可怜巴巴的大狗,一见不着他就着急。他觉得有趣,吃饭睡觉上厕所都带着少年玩,简直可以说是形影不离。

    有别的店员来换班时,他们可以到处溜达,从大街钻进小巷,街头跑到巷尾。少年对什么都很好奇,总是拉着他问东问西,他装老成装习惯了,懂的东西答得很溜,不懂的东西也胡诌得很溜。

    偏偏少年什么都不懂,他说什么就傻乎乎地信什么。

    真是太可爱了。

    他觉得自己多了个弟弟,非逼着少年喊他哥。少年突然变得不听话起来,报出了自己的生日——居然比他早几天!

    他不服气:“肯定是因为你是个早产儿,我在肚子里呆的时间一定比你长!”

    少年傻呵呵地笑着,伸手把他抱住,另一只手在两个人的脑袋上比了比,得意洋洋地说:“你看,我比你高!”

    他觉得自己满鼻子都是少年身上的气息,不由憋红了脸:“放开我,你臭死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