蜜汁樱桃 - 耽美小说 - 末世重生之空间它总不在线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27

分卷阅读27

    种族灭亡。

    到时候,地里种出来的庄稼可以吃,家养的动物也是无害的。地球又会恢复之前的安定和谐。

    到那个时候,也许现在这些进化者们会慢慢的老去,死去,最后消失无迹。说到底,只有乱世才需要英雄,一旦乱世结束,自然就会做出新的调整,形成新的平衡。

    当然,这些问题现在还太遥远了。也许要十年二十年,甚至更多的时间,所以骆宣也只是存了这么一个念头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

    ☆、枪声

    傅锐伤好了之后,为了测试他现在的能力,骆宣主动跟他打了一场。

    他觉得吧,就算他跟傅锐差一点,但应该也差不了太多。毕竟傅锐是E级,他也是E级啊,而且两人差不多前后脚的升级。

    虽然他的能力更侧重于辅助方面,虽然攻击提升得并不多,但速度更快了,夜视能力,对周围的感知能力都提高了。不过在骆宣想来,就算打不过傅锐,他也可以周旋嘛。

    结果,在十招之内被制服之后,骆宣震惊了,“我不服,你肯定作弊了!”

    “那你说说,我怎么作弊的?”傅锐问。

    这会儿两人的姿势其实很暧昧。傅锐扭着骆宣的两只胳膊,将他压在地上,两人紧紧贴在一处。只不过骆宣的注意力全都在自己居然输得这么容易上面,所以完全没有注意到。

    至于傅锐,他乐得这样接触的时间更长一点才好。不过他也怕伤到了骆宣,所以扣着他手腕的力气很小,只是这么松松的抓着。而骆宣居然也没怎么挣扎。

    骆宣一脸颓然的叹了一口气。别的事情都能作弊,打架这种事怎么作弊?如果傅锐输了,还能说是他隐藏实力,故意让着自己。但是他赢了啊,而且赢得简单粗暴一点儿情面都没留啊!如果这样都是作弊的话,那怎么才叫不作弊?!

    但是越是这样,骆宣就越是惆怅。

    明明是一起迎接末世的到来,一起杀丧尸升级,吃一样的东西,睡一样的地方,怎么差距就能这么明显呢?简直太让人悲愤了!

    “说吧,”他扭过头看着傅锐,一脸不愿意相信现实的表情,“你是不是背着我偷偷的吃了什么奇怪的东西,所以才变得这么厉害?”

    看到他用一脸抓jian的表情说着这样逗人的话,傅锐差点儿没忍住亲下去了。

    好在理智及时遏制住了冲动,他不敢再继续挨着骆宣,连忙放开了人,让他爬起来,嘴里说道,“是啊,我背着你吃了大力水手的菠菜。所以才这么厉害的。”

    骆宣睁大了眼睛,“你以为我会相信?”

    傅锐心里一抖,下意识的抬起手遮住了骆宣的眼睛。

    他发现,跟骆宣独处并不是个好主意。他已经渐渐控制不住自己了。有时候他自己都害怕自己,那个内心藏着那么多疯狂可怕的念头的人,真的是自己吗?

    他真怕哪一天自己就忍不住,真的在骆宣面前暴露出全部的本性,吓到了他。

    但是,让他离骆宣远一点 ,那更是不可能的。好不容易,好不容易才有了这样的机会,好像全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,不管一起经历什么,都似乎是美好的。因为骆宣只跟自己说话,眼睛里只看得到自己一个人。

    从这一点上来讲,傅锐其实是很喜欢末世的。再有千般不好,只要有这一点好就足够了。

    骆宣却完全体会不到他心里的煎熬,抬手把他的手打下来,“挡着我干嘛呢?”说着拍了拍身上的灰尘,咬牙切齿的道,“既然已经好全了,而且那么厉害,那就快走吧,去沃尔玛。”

    “喵呜~”似乎是察觉到了他们的意思,墨风也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窜出来,跳上了傅锐的肩头。

    面目冷峻的男人肩上蹲了只卖萌的猫,这种反差的感觉让骆宣忍不住“噗”的一声笑了出来,然后又连忙转过头去,假装自己没看到这一幕。

    傅锐眼中划过一抹无奈,抖了抖肩想把墨风抖下去,奈何猫爪子上面带着勾,死死抓着他的衣服,没抖下来不说,只听“刺啦”一声,傅锐整个人都僵住了。

    墨风也僵住了。它小心翼翼的松开爪子,就见自家主人的肩头部位的衣服已经被抓开了一个洞。

    “咳咳!”骆宣用一只手捂住嘴笑了一会儿,才板着脸一本正经的开口,“走吧!”

    两人一猫离开了这个地方,朝沃尔玛所在的方向摸去。

    一路都顺利的很,路过周虎占领的超市时,骆宣还转头看了一下,那里依旧那么安静,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
    如周虎所说,沃尔玛周围围满了丧尸,密密麻麻的几乎没有空隙,让人从中窥见末世前这个地方的热闹。

    两人停下来,对视了一眼,傅锐拍了拍墨风,“去吧。”

    也许是因为刚才做错了事,墨风现在积极得很,闻声立刻扑进丧尸群中,沿着它经过的轨迹,总有一两只丧尸倒下来,很快就清出了一条狭窄的道路。

    骆宣伸手抓住傅锐,用最快的速度冲了进去。

    这就是他们之前商量的办法。反正也不可能把丧尸都杀光,索性让它们继续做屏障,免得有人见到他们进来了,也想跟着浑水摸鱼。

    商场里面的情况并不比外头好多少,幸好骆宣跟墨风的速度都快,一路走一路出手,消灭丧尸的同时,倒是也没有受伤。

    不过,到沃尔玛所在的楼层时,他们碰到了难题。

    这是一只F级的丧尸,如果是在别处,不说傅锐,骆宣单人就能解决了它。但是它周围还跟着一大群的丧尸,一个不慎就会受伤,让人束手束脚,反而施展不开。

    骆宣想了想,说,“我们找个靠墙的地方,至少不用担心围攻。”

    傅锐点头,立刻选定了一个方向,“那边。”

    两人且战且退,引着那只F级丧尸到了角落里,这里两边靠墙,余下两人只要各自防卫一个方向就可以,不必担心顾不过来。至于墨风,它仗着速度快,身型又小巧,在丧尸群众跳来跳去,不时踩过丧尸的肩膀和头顶,却让丧尸奈何不了它。时不时就伸出爪子挠一下,效率反而比两个人加起来都高。

    傅锐见状,若有所思的对骆宣道,“我知道你的意思了。”

    以前骆宣说墨风跟它打,不会赢但也不会输,他还不太理解。现在看到这个情形,总算是明白了。而且,进化动物果然是比进化人更加得天独厚的存在,不管是战斗本能,还是种族天赋,都远胜于人。以前因为动物未开化,没有灵智,不懂策略,所以对上人的时候几乎都是输,可是现在不同了。

    幸好据骆宣说,动物的进化要比人类困难太多,如果一千个人里面有五十个人能进化,那么一千只动物里,都未必有一只能进化。不然的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