蜜汁樱桃 - 言情小说 - 暴躁男神[快穿]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158

分卷阅读158

    静,但是想到沈鹤嵘之前表现,谭思雨是故意晾着沈鹤嵘,沈子义则是有些害怕。

    忽然,房间里面传来了咕咕咕的声音,谭思雨抱着沈子义。

    “你饿了么?”

    沈子义点头,小孩子本来饿的就快,之前的时候小叔叔总会做好饭喊他们,自从jiejie来了之后,小叔叔总是做rou,他已经闻到了rou的味道,为什么笑小叔叔没有叫他们吃饭呢?

    这会儿谭思雨后悔了,之前的时候都是拿的零食之类的东西,也没有什么主食,她其实有些饿,闻到了从厨房里面传来的香气,最终还是抱着沈子义朝着厨房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两人到了厨房,就看到了端着一个大碗正在吃面条的沈鹤嵘,那带着rou的面条,看起来香喷喷的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吃饭不喊我们?”

    谭思雨理直气壮,质问的话差点儿让沈鹤嵘笑了,谁给这姑娘的勇气?

    不说话,继续吃饭,倒是沈子义盯着沈鹤嵘碗里的面条垂涎欲滴,以前的时候jiejie不来的时候,家里的伙食可没有这么好,一年到头能够吃几次rou就已经很好了,这两个月的时间,沈子义已经是被养的贪心的多。

    现代的社会教育,本来就不适合这个时代的人,所以谭思雨精致的利己主义方式,已经开始慢慢的影响到了沈子义,让他去贪心的想要得到什么。

    “说你呢沈鹤嵘,你什么意思啊?”

    看到沈鹤嵘不理会自己,谭思雨更是神奇了,想到对方之前让自己滚,这会儿做饭也不喊自己,心里更是不舒服,虽然她能够穿越回去吃饭,可是少了这种被人讨好的感觉,她当然是有些不高兴。

    沈鹤嵘三下五除二把面条吃光了,这才看向了谭思雨。

    “我什么意思?当然是不给你饭吃的意思,之前两个月,我好好的伺候你,你怎么对我的?从今天开始,你要是想在我家住,自己做饭自己吃,东西都在这里了,你随意,要是不会做饭的话,那就饿死吧。”

    他说完,拍拍屁股走了,碗也直接扔到了盆里,打算气死谭思雨。

    谭思雨毫无办法,只能够任由沈鹤嵘离开,站在这个有些年头的厨房,看着需要烧柴火的灶台,是一脸懵逼,顿时肚子也开始咕咕叫起来,简直是尴尬到爆。

    “jiejie,我们做饭吧?”

    沈子义倒是没觉得小叔叔没什么不对,别看他才八岁,在这样的环境下,沈子义早就会做饭了。

    “……恩。”谭思雨心里不愿意,可是为了大佬还是同意了。

    虽然最后还是沈子义做了饭两个人吃了,不过rou都被沈鹤嵘吃光了,两人吃着没什么味道的饭菜,心里都有些不是滋味。

    沈子义甚至还想,为什么小叔叔忽然不给jiejie做rou吃了?难道是不喜欢jiejie了么?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  第二更是十点之前么么哒!#跪求收藏作者专栏,一键搜索江湖不见么么哒##跪求营养液哦

    ☆、被毒死的小混混

    有一个故事讲的好, 说一个善心的人每天给一个乞丐一块钱,就这么每天循环往复, 可是忽然有一天,这个善心的人没有给乞丐钱的时候,那么乞丐就生气的暴打了善心的人一顿。

    这个故事足以证明人的贪婪, 以及对自我认知的不明晰。

    谭思雨被沈鹤嵘讨好, 她看不出沈鹤嵘喜欢她么?她当然看的出来,甚至为了这件事情沾沾自喜, 可是她讨厌沈鹤嵘,讨厌这个在自传里面虐待沈子义的男人, 就算是对方长了一张帅气的脸,依旧是遮挡不住谭思雨的讨厌。

    她习惯性的忽略了沈鹤嵘说的话,关于沈子义母亲私奔的事情,关于沈子义的母亲害死了沈晞的事情,人只能够看到自己想要确认的事情,这就是他们所认知的真相。

    沈鹤嵘好好的睡了一觉,总觉得家里这被子也有些奇怪,于是一大清早就把被子抱出来晒太阳, 给自己做完饭之后, 就带着那件谭思雨给沈子义穿的衣服去城里了,这会儿城里可是有有钱人的,花了五毛钱的路费来到了城里,沈子义直接就将这套小礼服拿到了儿童服装店。

    90年代的儿童服装店价格很便宜,一件衣服也就几块钱, 贵的十几块,毕竟大家的工资这会儿也就是一个月三四十块左右,家家户户还是很穷,一直到十年之后,工资水平才有所上涨的。

    “老板,我这里有件从国外来的好衣服,老板看看?”

    卖衣服的老板是一个胖胖的女人,听到是从国外来的好衣服有些好奇。

    “什么好衣服啊?我看看。”

    这个老板打扮的非常时尚,穿着连衣裙,头发也做成了烟花烫,给人一种非常福气的感觉,不过这年头能够开得起店铺的人,能不福气么?

    沈鹤嵘把衣服拿出来给老板看,老板是个有见识的,一拿到衣服,就觉得这衣服质量不错,材料倒是看不出来是什么材料,但是款式是真的好看,让人一看就有些心动,特别是老板家里刚好有一个儿子刚好六岁,这衣服实在是让老板心动,最关键的是,这衣服不但看着款式好,而且布料也太贴人了,看看上面的牌子,哎呦……还果然是英文的,她都有些看不懂呢。

    “这可是美国货,我一个美国朋友从美国带回来的,老板,这本来可是送给我侄子的,要不是家里为难,我才不会拿出来,你要不要?”

    沈鹤嵘早就看出了老板的心动,其实本来也没指望这衣服卖多少钱,这会儿钱重要的很,这一套能卖出去一百块,沈鹤嵘都很满意了,毕竟这个年头可是国外的月亮比较圆。

    老板当然是要买,心里却是想着怎么杀价,然后询问价格。

    做买卖,肯定是要讨价还价的,沈鹤嵘直接一口价两百块,把老板惊的不轻,不过眼看沈鹤嵘一口一个美国货,一口一个英文牌子的,甚至随口就是英文,更是让老板觉得心动,最后讨价还价之后,一百二十成交,比沈鹤嵘想象中还要更加好一些。

    “小兄弟,以后如果有什么美国货,一定要来找我啊~”

    这会儿能够买得起衣服的,可都是有钱人,一百多一件衣服,也真的是富贵人家的消费了。

    “恩,有货的话就过来。”

    沈鹤嵘摆摆手,拿着自己新鲜出炉的一百二十块走到了市场上,他给自己买了一套新衣服,从头到鞋子,也不过是花了不到二十块,便宜的很,之后话一块钱买了杀虫剂,打算回去把头上的跳蚤给搞一下。

    90年代对于沈鹤嵘来说,真的是一个奇怪的年代,走在这样一个诡异的街头,沈鹤嵘简直是觉得自己跟周围的人格格不入,在摊贩之间穿梭,挨个都询问一下,倒是觉得,90年代的万元户果然是很牛逼的,毕竟,这里面的东西,还有几分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