蜜汁樱桃 - 耽美小说 - 草茉莉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101

分卷阅读101

    双玉轮流照看着小五子三餐,晚上一直是乔奉天在医院。林双玉觉少眠浅,让她留那儿,乔奉天知道她一宿都睡不了多少。

    杜冬一个劲儿把他从店里往家赶,乔奉天不听,自顾自地尽量按着原先的开门时间,上班下班,尽量把每一个顾客的头发都理好,尽量三房兼顾。觉是少了,要走的路也多了,七七八八的事儿也把缝隙窟窿都填满了。

    沿着翠湖的一列紫藤走,应季的五月花,淡色的成串儿的花苞子密密垂在藤上叶上,如纵璞所说,像瀑布。郑斯琦的肩线齐平乔奉天的鼻尖,他抬头看他的头发长了,碎头发抵上了衬衣领,微微外翻向上翘。

    “不着急回的话,帮你剪个发要不?”乔奉天捏着郑斯琦给他的那一沓厚厚照片,“马上入夏就热了。”

    “打折不?”郑斯琦双手叉兜,不低着点头,发顶就会触到紫藤萝落下的铃铛似的玲珑花尖上。

    “免费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们家大老板不得给我记上黑名单。”

    掉了个什么轻巧的东西的在脑袋顶上,乔奉天缩了一下,摸上发顶,“怕什么,二老板罩你。”

    郑斯琦伸手过去一拈,搁掌心里摊开给乔奉天看,落下的是朵成型的花蕊,“走。”

    推开了店门,传过来一阵吹风机轰鸣的动响。伙计在一边扫着地上的发屑,杜冬给人正吹着一把刚焗上油的长发。

    “剪还是洗你们稍——哟怎么过来了不搁医院里?”杜冬偏头一看是乔奉天,关了手里的电吹风,扫了扫蓬松不贴的发尾。

    “给你带客呗。”乔奉天把额发捋高,拿过橱上的黑色半身围裙。

    杜冬往后一瞧瞧见了郑斯琦,“哟!”

    “你好。”郑斯琦算是和他第二次见面。

    “哎哎好!那什么,小杜啊,领人先进去洗一下头。”杜冬自来熟地热络招呼,指指里头的隔间。

    “没事儿我洗,你忙你的。”乔奉天把围裙的系绳在腰上缠了两道,冲着郑斯琦,“来。”

    郑斯琦是不经意去看他的腰。细窄且挺直,两侧是向里微凹的弧。单穿衣服显得单薄空荡,用围裙一绷,才显得出筋骨,才看得出颀长柔韧。比例确实好。

    郑斯琦依旧躺不下洗发间的床,依旧悬着双无处安放的小腿。只不过比第一次周到些,乔奉天给他搬来了只四方的矮脚凳。

    郑斯琦摘了眼镜合着眼皮仰着,乔奉天举着莲蓬头用手腕儿测着水温。耳边哗啦啦地响着水声,和乔奉天抬高身子,借力翘起椅子腿,触到地砖上的“咯答”声。

    “衣领再翻一道。”

    手拨开了对方的额发等,看郑斯琦半仰上身,伸手没有门路地往里翻折衣领。

    “你那样就又折出道道儿了,折旧了衣领就懈了不挺了。”乔奉天拿布擦手上的水渍,“我来。”

    乔奉天的手还是凉。微凉不是冰凉,近似冬日晨跑过后,被凉风吹涨的耳垂的温度,触感也像。郑斯琦感觉得到对方是在向里折而不是向外,四个指头引导者衣料整饬地叠向衣内,收回手的时候,指头便毫无自知地贴颈一路,移走。

    触感和第一次不尽相同,郑斯琦归结于心境不同。

    “头皮痒么?”

    “还行。”

    五指揉进发里,没法儿再让他放松,更多是让他下意识地专注于手指游走的行迹了,包括拂过侧脸的袖口,和落在额上的温热呼吸。

    “你那个印子,脖子后面的,原来是纹身么?”乔奉天突然问他。

    “这都看见了。”郑斯琦闭着眼睛笑,一点儿不介意对方的探问。

    “恩。”乔奉天没好意思说他早八百年前就瞧见了。

    “高一的时候吧,电视上放古惑仔,陈浩南山鸡哥,一水儿的左青龙右白虎。那时候正巧校门口胡同巷里多了一家纹身店,跟班里一帮小子不学好,拉帮结派的就稀里糊涂上了。”

    “胆儿还都挺大还。”乔奉天拱起掌心施力碾揉。

    “那些个进去是干脆,到底真纹了的就我和另外俩。其他的一看真刀真枪的,又听正纹着的个高个儿男人的嚎的不行,吓得背着书包就掉头走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倒还就真硬着头皮上?”

    “硬着头皮倒不至于,我那时候一身骨头比砖硬,闭了闭眼我就躺上去了。”

    乔奉天顿了一下,“……是个什么样式?”

    “脖子后头是只船锚,工作了不方便就给随便洗了。”抬手指了指左腰,“这边还有一只鸟,遮得住我就没洗。”

    后来一段时间,乔奉天觉得郑斯琦不该告诉自己,他纹上图案另一处。那几乎是变相引诱,引诱他忍不住去抽他西装裤的衬衣,再掀开衣角把那只鸟看的清明彻底。就像衣襟上落下的一块儿水印子,一旦在意了,就总忍不住去看。

    腰这个地方,太隐喻了。

    手机响了,乔奉天腾出只湿手去拿,屏上显示着何前。

    第72章

    上次来利南的时候,闻李嘉爱上了城北的一家大排档里的烤茄子和红糖冰粉。这次来利南,一半儿是为客户,一半儿是为烤茄子,跟看不看望郑斯琦关系不大。

    利南入夜,黛蓝天幕,城北小吃街绵延五百米开外一水儿简搭的红布帐篷,市声嘈杂。挨家挂了盏够亮的挂扣灯,里头密匝摆着几张矮平的餐桌,围了一圈儿缺胳膊断腿儿的水红塑料凳。烧烤架隔得远,夹在路牙子边儿,烟熏火燎。老板一把蒲扇扇过去,燎地路上的电驴捂着鼻子拐大弯儿骑走。

    “吃烧烤打扮那么正经儿,这年头衬衫领带不离身的也就房地产中介了。”闻李嘉干脆就踢踏了两只酒店里的拖鞋板儿来,选了个胳膊腿儿稍齐全些的塑料凳一屁股坐下,翻动着一沓腻手的点菜谱。

    “我刚下班儿,上哪儿给你换一套T恤大裤衩去?”郑斯琦脱了外头的薄外套,想往哪儿搭都嫌油垢子厚。四下一圈看下来没干净地儿,得,拿手上吧。

    “枣儿一个人搁家里?”闻李嘉抬头问。

    “哪儿能啊。”郑斯琦喝了口纸杯里的茶,咽进去一嘴烂茶梗子,“我姐接家里了。”

    郑斯琦臭毛病多,唯独吃方面不怎么挑。一顿千八百的能吃,路牙子边上,鸡零狗碎干净不干净的小摊儿小灶儿,他也行。没上大学之前,郑斯意生活费管的紧,从来不让郑斯琦外头瞎吃。

    记事儿起到二十岁,郑斯琦惯吃家常菜,只是郑斯仪调味女性,大体偏甜,郑斯琦逐年提了几次也没见改。上了大学上了研究生是食堂,毕业直接进了利大当助教还是食堂。索性关于饱腹这方面,他诉求没那么强烈。可真切让他体味到好吃,温存,有心意,除却郑斯仪在他高四每晚给他煮过的宵夜,无外乎就是乔奉天了。

    那人的盘里锅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