蜜汁樱桃 - 耽美小说 - 君本无心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14

分卷阅读14

    

云一只道:“此酒名为南关汾何酒,是宫中秘酿,传说中是诗人杨悦在南关送别友人所酿,取的正是‘分久必合’之意,今天我特取此酒替你送行,便是盼你早日归来。”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苏谨云接过席远手中的双耳瓷瓶,拔开瓶口的蜡封,闻了闻,笑道:“果真是好酒,醇馥幽郁。”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洛席远笑说:“那便祝谨云在边疆一切安好,我与魏将军和魏世子便在洛京待你凯旋。”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苏谨云道:“好说!”随即一口饮下,这酒一入口不像往常的酒寡淡无味,而是黏稠似蜜,入口初略有涩口,尝到舌根则有些清苦,等到入了喉咙则引出丝丝清甜,酒水欲断不断,口感极佳,回味无穷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一口不尽兴,再喝一口时已然见了底。他意犹未尽的舔舔唇,巴巴地望向洛席远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席远好笑的看着他道:“琼浆玉液当然要慢慢品,你这般牛饮,饶是宫中再多的珍藏也禁不住你三两饮便见了底。”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苏谨云却嬉皮笑脸的道:“席远啊席远,这等美酒我可真是第一次喝到,下次你来边疆看我吧,顺便再给我捎一壶,可别带这么个小瓷瓶,还不够我喝两口的,最少啊要那大壶装的!”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“看不出来,你竟还是个好酒的。你这让我去看你是假,让我给你带酒才是真吧?”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“哪有此事,要说边疆比这洛京暖和多了,尤其是盐城一带,听我父亲说,那里终年如春,盐河周围都是草原和树林,你这身子若是去那里养养肯定比在洛京待着的好,这洛京除了五六七月,基本上都是冬天,对你的身体才是极为不利。”苏谨云说道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“难为你惦记我的身体,但是盐城如今不是......”洛席远想起盐城如今已经被金兵占领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“目前是,但是很快就不是了。”苏谨云自信满满,在席远面前毫不遮掩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“哈哈,谨云很有信心啊。”洛席远看他如此自信,心里也觉得快活,但他还是提醒道:“收复疆土虽好,安全却是第一.无论如何,切勿急躁,慢慢来就好,你也是初次上战场,遇到事情千万不要急。”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苏谨云微微一笑,心中回想起来的是自己叔叔对自己说的那段话,那年他九岁,哥哥十四。叔叔已经退回魏王府养病,金将军刚刚接替他的将位,而他和哥哥听从父亲的话,常常陪在无子无女无妻妾的叔叔身边,听叔叔说边疆的风土人情,说战场的尔虞我诈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偶尔叔叔也会问自己与哥哥对战役的看法和处理方式,尽管自己与哥哥尽说些天真的胡话,叔叔却一直笑着给他们分析这些童言趣语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叔叔没有撑过的那一年的冬天,死前心心念念的还是战场,他拉着自己的手说:“谨云,你记住,你是个可造之将。有你在,我定可放心了。只是,切记万不要让你哥哥上战场,他若上了战场只有死路一条。好侄儿,你莫怕,战场虽可怕,远没有皇家朝廷尔虞我诈来的更加可怕。你若上了战场一定要在朝中找到依靠,没有后顾之忧便所向披靡。”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明明是快要咽下气去,叔叔还要硬撑着最后一口气说道:“再有,万不要心有牵挂,若有了牵挂,你便和叔叔一样死不瞑目啊。”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他知道自己是天生的将军,和曾祖父一样,和叔叔一样。但他也不一样,他会活着回来,他会成为终结魏王府“将军不过四十”的诅咒,也会终结魏王府代代战死沙场的使命。这一切,便是他苏谨云的命运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“送到这里就好,接下来便出了洛京了。”苏谨云说道:“你且等着,待我收复了盐河你一定要来找我,你我再痛饮三百杯。”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薛锦一直没有插上话,他看着两人商量着下次见面的事,心里也觉得自己是挽回不了洛席远下的决心了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“好。”席远笑着答应他。“你父亲和长兄在这京中你无需担心,一切有我和皇兄,你且安心。”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苏谨云点一点头不再多语,骑上了爱马,转身远去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只见他,一身戎装,腰别利剑,身姿挺拔,少年志气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目送芳尘去,但见马下尘。



    



    



    

经年瞬逝情义浓



    

  前人如何形容时间过得太快?有道是“逝者如斯夫,不舍昼夜”,亦或是“惊风飘白日,光景西驰流”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时间在平静的日子里的确过得很快,想自己尚未上战场的十八年,闲时读读三两本闲书,无事与好友喝上两杯,寂寞时去那春花阁找找乐子,秋猎之季再去那山中打两只兔子,时间也就飘然而逝了,而如今的日子却忽慢忽快,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那时间像是掌握在杯子里的酒,一时兴起喝的急了一口就喝完了,一时懒散慢慢啜饮,好几口都见不得底,只是这酒不是他喝,杯子自然也不在他的手里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帐前的迎敌鼓一响,时间就快起来了,匆忙整军,脑中还在想着计谋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待到上了战场,直面对上那些好像永远不知道退缩和疲惫怎么写的金军,时间就像飞起来了一样,伴着痛呼和刀剑割裂空气的利刃声,四周的颜色从青白的亮闪闪的盔甲变成了鲜红的颜色,眼里时不时溅到的血液也来不及擦,刺激着眼泪,那血便顺着眼泪流了下来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刀光剑影和那漫天飞舞的利箭,映衬着时间过得实在太快,快到来不及数清自己的刀下又多了多少亡灵,快到来不及感受被伤到的地方有多痛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他只有瞬间变化队伍的敏锐直觉,如叔叔说的那样,他确实是天生的将才,不是天生的武夫,而是将军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他不光能打能杀,控制队伍的能力更像是与生俱来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原本未将这位未成年的将军放在眼里的金贼在吃了无数的亏,一次次吐出了之前抢掠下的领土之后,才幡然醒悟:这位魏家将军的确厉害,他不仅武力高强,那行兵布阵的能力实在是前所未见,真与传闻中十多年前和那几十年前的那两位魏将军有几分相似,同样的年少,同样的令人闻风丧胆!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只是这位过于年轻的魏将军却是带着笑容上战场,肃杀之笑让金人不寒而栗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这场仗打着打着不知不觉已两年了,苏谨云在帐子里点着了油灯,这时候天色还不太晚,但是他还是挑起了灯,手中捧着的是几封快马传来的书信,一封来自他的大哥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弟,



    

  展信佳,天气虽炎热,莫要贪凉久浸凉水,老了要颤腿的。我与父亲都好,勿担心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落款只写了个兄字。



    

  



    

  呵呵,一封来回要快马半个月的书